告台灣同胞書(147):醜陋人性

告台灣同胞書(147):醜陋人性

陳真
2025.10.01.

最近有個看起來七十多歲的老太太搭捷運,兩手拎著一堆東西,來到博愛座前,用手上的袋子碰觸一位年輕男子(?),示意他讓座,迅即激怒了對方。

事實上,當時車廂裡仍然有很多空位,但是老太太卻莫名其妙硬要對方讓座。

於是,當老太太再次企圖用袋子碰觸那位年輕人時,對方立即起身,用腳把老太太踹飛。

台灣的所謂輿論幾乎一面倒,為那年輕人叫好,說他行使正義,替天行道,譴責那位老太太倚老賣老被踢活該。

這樣的事,在生活周遭四處可見,比方說在醫院裡,尤其是我這一科(精神科及失智門診)更常見。

我毫無疑問是站在阿婆這一邊。我不是說她有權驅趕他人讓座,而是說,這又是多大的事兒,幹他媽的必須把一個老太太踢飛?

今天,如果對方不是個走路微微顫顫的七、八十歲老太太,而是個黑道流氓或是個壯漢呢?你他媽還敢這麼勇猛踢人嗎?當然不敢。這說明了人性欺弱畏強欺善怕惡的卑鄙。

而且,當一個年邁的老太太有所求時,即便所求不合理,讓一讓又何妨?或是客氣地協助她就座或詢問原委,不也很正常嗎?類似的事情不是很常見嗎?生活中常會遇到一些莫名其妙或不合理的要求,難道我們不是應該先了解狀況盡力協助,而是直接暴力伺候?

臨床上,不論是年老或年輕,各行各業,總是有些病人會提出一些奇怪或不合理的要求,甚至莫名其妙的譴責與怪罪,這也許是因為他的認知與判斷力退化了,或是誤解了什麼,當然也有可能純粹是無理要求,重點是,大多時候,透過友善的理解總是能解決,而非直接暴力相向,更不是看對方老了或病了或好欺負就對他氣焰高張。這不是什麼正義,而是令人難以恭維的醜陋人性。

反之,當我們面對那些真正的滔天罪行,例如人渣政客磬竹難書泯滅人性的醜陋惡行時(看看賴清德那個人渣執政下的台南高雄與屏東之黑金橫行無法無天),或是面對黑幫魚肉鄉民販賣人口逼良為娼時,我們卻窩囊得連屁都根本不敢放一個,如今卻對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太太口誅筆伐,進行人肉搜索及輿論公審。人性實在有夠醜陋。

今天,如果這位阿嬤是你的家人,你的長輩,你希望她受到人們溫暖友善的對待與理解,還是希望看到她被ㄧ腳踹飛,然後大家高聲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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