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灣同胞書(60):對不義的政權叛亂,是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告台灣同胞書(60):對不義的政權叛亂,是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陳真
2025.03.21.

柯文哲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大罵檢調無恥不要臉。他們如果要臉,就不會當走狗了。

問題是,岳飛被砍頭,罵劊子手不要臉,其實搞錯了對象,應該罵的是秦檜吧?

攻擊秦檜及其一夥人渣集團,不一定能獲勝,甚至也許下場更慘,但一個人的受難,總該實事求是,在根本意義上做文章,而不是進入無謂的細節攻防。政治案件只能政治解決,法律指控全是演戲,瞎掰一套根本莫須有的罪名。

1989年四月七日,鄭南榕自焚身亡。他轉載許世楷教授的一篇有關台獨的文章在黨外雜誌上,被國民黨以叛亂罪論處。鄭南榕拒絕拘提,自焚而死。

一個月後的5月19日,也就是鄭南榕在三年前(1986年)發起519綠色行動反戒嚴的紀念日,鄭南榕出殯,黨外群眾抬棺經過黑金老賊李登輝的總統府(這個台獨教父當時是反獨悍將,用暴力手段四處追捕台獨人士),我和我的好朋友詹益樺及戴振耀從高雄北上參與出殯。

我和阿樺走在一起,走在出殯隊伍的前頭,當隊伍來到所謂總統府時,詹益樺突然快步走向總統府,引火自焚,是我和戴振耀把阿樺送去台大醫院。剛剛把他從鐵蒺蔾中拉出來時,阿樺還活著,送醫半途中才失去生命跡象。我一路陪伴阿樺遺體,直到深夜。

四月七日,鄭南榕自焚,五月十九日阿樺也自焚,六月初學姊被退學。她刊登我的一篇在美國 “台灣人醫師協會(NATMA)” 獲獎、關於台灣兒童人權的文章在高中校刊上而被退學。

幾天後,我就叛亂了。

開庭兩次我都不理睬。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聖誕節那天,我收到第三張傳票,法院表明,我若再不出庭,將逕行拘提。

但我還是沒理它,只發表一篇文章在黨外雜誌上,文章標題是:”對一個不義的政權叛亂,是一個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我拒絕民進黨、台權會以及一些社運團體及一些黨外大老的聲援。我說,這個案子對我來說,已經結束,至於黑金老賊李登輝當權的國民黨統治當局,想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我管不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叛亂,我對這個罪名沒有意見,因為對一個不義的政權叛亂是一個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既然是義務,我完全不需要任何聲援,叛亂本來就是我對這個邪惡的黑金骯髒政權想做的事。

在收到第三張傳票之後,因為我依然拒絕出庭。國民黨的情治單位開始對我展開各種威脅利誘,甚至拿我父母的安危來威脅我,後來一度還天天派特務二十四小時公然跟蹤,企圖製造逮捕的恐怖氣氛,並且禁止我出境。

我本來當完實習醫生後,考慮去日本東京大學研究神經生物學(都已面試過),或是去美國耶魯大學,打算跟隨一位專門研究神經與精神疾病遺傳學的著名學者Kenneth Kidd,結果這下出不了國,甚至也沒法當醫生。

我是當年高醫精神科唯一一位錄取者,都已經吃過特地為我辦的迎新宴了,校方不堪情治單位的威脅,我只好自行辭職。

後來又申請上草屯療養院,都已經搬進去宿舍了,情治單位卻不准我上班,我足足當了幾個月的無薪幽靈醫生,理由是叛亂犯依法不得擔任醫師的工作。

草屯療養院當時的院長叫做莊明敏,是哈佛一位研究基因的教授莊明哲的哥哥,他說他才不怕什麼國民黨。

我三天兩頭去莊院長的辦公室報到,詳細回報我長年身為黨外罄竹難書、顛覆政府的敗行劣跡。莊院長說,他需要知道我過去那麼多年到底做了些什麼,以至於國民黨非置我於死地不可。

我的叛亂罪狀很多,除了一些集遊法之類的案子之外,主要有兩點。

第一,主張台獨,企圖分裂國土。

我是當年台獨首次組成競選連線的成員之一。當時的法律規定,學生不得參與助選,但我的身份證上的職業欄卻寫著某公司的業務員,於是讓我不小心鑽了法律漏洞,成為第一個依然在學就讀的正式助選員,而且還是當年犯砍頭罪的 “新國家連線” 助選團成員。

我雖然口才不佳,但是當年沒有學生敢這樣做 ,因此我每次在群眾場合上台演講助選,台下聽眾往往因為感動而哭成一片。情治單位總是如影隨行,不斷蒐證我的叛亂證據。

第二,煽惑群眾推翻政府。

我在1989年發表的那篇關於台灣兒童人權的獲獎論文,以及我籌組成立台灣第一個兒童福利團體,竟然統統都成為我的叛亂罪狀。

1989那一年,聯合國正在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在推動公約的過程中,我那篇文章數度被引用,證明台灣雛妓與童工問題嚴重,尤其台灣的原住民小孩更是被嚴重剝削、販賣為娼的受害者。我更指出,台灣因為缺乏兒童醫療保險,以至於台灣每年有五千名兒童因為缺錢而放棄應有的治療,因此成殘或死亡。醫院往往因為家長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而眼睜睜看著小孩在痛苦中死去。

我在同樣是1989年的三月二十九日青年節,成立台灣第一個兒童福利與人權團體,發動數次抗爭,提出兩個訴求,一是要求推動兒童醫療保險,二是要求增加兒童福利預算編列。

我還引進當時正在草擬階段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翻譯成中文,在台灣醫界學界廣為散發。這些行為在當年都屬大逆不道。

在各種施壓與抗爭下,我的兩點訴求其實都成功了,兒童預算增加數十倍,兒童醫療保險也部分實施。但是,國民黨卻對我這一切行為恨之入骨,說我抹黑大有為政府,蓄意挑撥政府與人民的感情,說我就是要推翻政府。

我的叛亂罪行大概就是這樣。

在我發表那篇聲明拒絕出庭後,情治單位開始對我展開長達數年的威脅利誘與攻擊,例如不讓我出國,不讓我當醫生,讓我身無分文,幾乎無法生存。

情治單位甚至還曾和我談條件,希望我出庭應訊,說他們會派專車來醫院接我,會相當禮遇,而且保證絕不會判刑。

我跟他們說,台灣的法律怎麼這麼奇怪?到底我面對的是一個黑幫組織還是政府?一下威脅一下利誘,一下又要談條件,就只是希望我出庭給他們一個面子?政府和法院也需要面子?

1995年,我考上教育部公費留學,當時都還不確定自己是否已獲准出境,還是國民黨打算把我囚禁在台灣一輩子。

後來是我的好朋友翁金珠立委(前彰化縣長)幫我去函調閱資料,才確定我已經可以出國。

至於我後來能夠當醫生,是因為有人(應該是陳永興)跑去跟王永慶說我的案子。王永慶要我填寫一張聲明,就能讓我在林口長庚工作。那張聲明只有一句話:”本人日後若因案被捕,一概與長庚與關。”

我簽了名,因為本來就與長庚無關,而王永慶也確實挺得住政治高壓,否則我還真沒法當醫生。當時不管我去哪家醫院求職,求職成功後,院方馬上就會受到壓力,要我走人。

這段經歷講過很多次,它也許可以給年輕一代或多或少理解過往種種。島內政治,其法西斯本質,其殖民屬性,其實從來都沒有改變。一個想安靜過自己生活的人,可真是生不逢時。

我常想,當時如果柯文哲同意和另一名中共同路人郭台銘搭檔競選,台灣說不定已經走在和平解放的康莊大道上。很多時機,一旦錯過,結局很可能就大不同了。他們兩位樂於從政,卻對政治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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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貪崩潰痛哭!怒吼檢察官「不要臉!恨你們」 柯媽、陳佩琪落淚
2025年03月20日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今(20)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從天亮審到天黑,最後一棒登場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卻在庭上情緒失控,聲音顫抖地拿起麥克風,當庭崩潰痛哭,更對著公訴檢察官怒吼「不要臉!」旁聽席的陳佩琪見狀,也忍不住落淚,柯媽媽更是淚灑法庭,頻頻拿手帕拭淚。

柯文哲痛訴,檢察官林俊言竟以「不雅影片」威脅他認罪,「你的USB裡有影片,不認罪就公開!這對你不好!」他哽咽怒吼:「如果認罪,影片就會刪除,這算什麼辦案手法」;柯一度握拳顫抖說:「我還懷疑是不是關太久失憶,還好陳佩琪家教嚴,我不可能有這種影片!」。

稍作平復後,他強調:「從醫、從政,我沒有海角七億,沒有夏威夷、舊金山,甚至任何國外的房子!」接著,他聲音哽咽,眼含淚水:「台北地檢署惡意起訴,就是要毀滅我的人格」旁聽席的陳佩琪見狀,也忍不住落淚,柯媽媽更是淚灑法庭,頻頻拿手帕拭淚。

然而,柯文哲的怒火未消,他突然提高音量吼道:「什麼偵查不公開?司法的信任度已經完全破產」接著,他怒指公訴檢察官,聲嘶力竭地罵:「不要臉!」,受命法官許芳瑜立刻喝止,嚴厲提醒:「法庭有錄音錄影」。

就在此時,場內氣氛壓抑至極,一名旁聽男民眾突然站起來,大聲說:「我也不相信,我聽不下去了!」語畢,轉身憤怒離開法庭,讓現場氣氛瀰漫緊張。

接著,柯提到離世的父親,語氣頓時變得無比沉痛:「我最後一刻,身為醫生,卻無法親自照顧我的父親…」話語間充滿愧疚,眼神悲痛,握緊的拳頭微微顫抖,旁聽席的「小草」們聽著聽著,也忍不住紅了眼眶。

柯文哲抬起頭,雙眼通紅,語氣哀痛卻又憤怒:「這是我一輩子的痛,我要怎麼原諒你們(指檢察官)?我恨你們」他的聲音幾乎是吶喊,哽咽得說不出話,淚水不停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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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當長官只做3件事!柯文哲狂炮檢方 旁聽小草痛哭、怒離席
2025年03月20日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台北報導

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收賄、京華城案,今(20日)提訊開庭,柯文哲除了花了大半時間發言自證清白,更火力全開狂炮檢方,其中,柯強調身為長官只有三件事要處理,就是「緊急、例外、訂規則」,更引用過去的外科經驗,表明京華城案根本沒進到自己的市長室。

柯文哲解釋自己的行事風格,只要局處能自己處理就處理,有問題才報告,「長官每天要應付的事情很多,所以只處理三種事情:緊急、例外、訂規則」,以過往醫生經驗舉例,緊急是只要血在噴、血壓降到60幾,這是緊急當然不能討論,直接下命令;CPR要不要裝葉克膜,需要長官立即決定,是例外;訂規則就是訂定整個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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