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灣同胞書(59)

告台灣同胞書(59)

陳真

2025.03.20.

其實呢,就算再怎麼恨一個人,就算他犯下多少罪行,我大概都不會真的希望他受到痛苦或疼痛,更不用說株連九族了。哪天台灣一旦解放,我很可能到時候也會希望人渣們能夠獲得赦免,改過自新,盡棄前嫌。

也許這是因為我或我的家人至今還沒有真的被特定哪個個人嚴重傷害過。當我哪天真的有某個仇家時,很可能就不會有男人之仁了。

台灣流行反廢死,其實我就是最早的廢死提倡者。1991年,透過籌備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成立,我做了許多研究,寫了許多文章呼籲廢除死刑,而廢死也正是國際特赦組織的主要訴求之一。

可是慢慢地,當我見識了人渣黨遠勝當年蔣家的卑劣無恥與貪婪程度之後,當我見識了整個台灣社會隨著所謂自由化之後無數泯滅人性的犯罪事件,我就不再宣揚廢除死刑。

但這不表示我主張死刑,只能說我可接受死刑的存在,畢竟長期監禁事實上比死還痛苦不是嗎?

另一方面,我常想著,如果我的親友遭遇歹徒的殘忍凌虐或殺害,我的男人之仁,我的惻隱之心,屆時還會存在嗎?我沒把握。

但我同時也常常這麼設想:假設我能夠有機會用盡一切殘酷手段去傷害我的仇人,為我的親友報仇,我真的會感到如願復仇的釋懷嗎?我所愛的受害者親友,他們所遭受的苦難,有這麼廉價嗎?讓仇人承受同樣的痛苦,能比得上受難親友的痛苦與悲愴嗎?根本不能相抵不是嗎?

林宅血案後好幾年,林義雄的媽媽和一對雙胞胎才入殮。我記得那一天,大概是1983年吧?林義雄在母親棺木上用毛筆寫下一行字:"親愛的母親,我會讓您死得有價值"。

我的父母所遭受的苦難沒有林家那麼慘烈,但是致命的後果與痛苦傷害及折磨其實是一樣的。幾十年來,我也常常在心裡頭告訴我爸媽:

"我會永遠當一個正直的人,我絕不會背棄良善而讓你們丟臉,我會讓你們因為我而所承受的一切痛苦與羞辱有它應有的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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