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殺柯文哲(16):留得清白在人間
陳真
2025.09.13.
其實不太想再談柯文哲,對他只有同情,少了景仰。
他是政治犯,卻把自己當成宵小之輩的刑事犯在應對,配合人渣走狗搞那些自欺欺人的司法遊戲。
要關就關,要殺就殺,交什麼保?辯什麼護?把自己做小了。甚至還去罵法官,真的很可笑,竟然把自己跟 “敵人的奴才所養的狗” 看成同一檔次。
遠的不說,看看美麗島事件林義雄、林弘宣、高俊明、施明德等人那樣一種悲憫和凜然,那才叫做政治犯不是嗎?
政治案就是政治解決,政治鬥爭,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怎麼把自己竟還當成什麼嫌疑犯那樣配合演司法假戲。你不一定要慷慨歌燕世,但總不能把自己做小吧?
1989年,我被以叛亂罪移送法辦,罪名一大堆,就連我在群眾集會上呼籲用選票推翻國民黨,竟然也能成為我煽惑內亂的罪證。
我在各地群眾集會上還講了一句話,也是我的叛亂罪證之一。我說:”國民黨擺明就是與人民為敵。對這樣一個不義政權進行叛亂,是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法院幾度來傳票,揚言再不出庭就拘提,但我始終沒理會。
有一陣子,國民黨的情治單位每天跟蹤我。台灣的所謂司法,其實就跟黑社會沒兩樣,情治單位幾次派人來談條件,目的無它,就是希望我出庭,配合他們演一齣司法大戲。甚至還說,只要我願意出庭,彼此給個面子,保證法院最後會判我無罪或緩刑。台灣的司法真的很可笑,純粹就是政治走狗與打手。
我當時寫了一封公開信刊登在黨外雜誌上,同時還寄出一份副本給法院。文章標題就是我的犯罪證據之一的那句話:”對一個不義的政權叛亂,是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當然不是說你敢硬碰硬,你的敵人就會屈服。許多時候,硬骨頭往往會更慘,例如林義雄。但是,你明明知道這一切全是政治,何必配合敵人演那些自欺欺人的司法假戲來作賤自己?敵人要整你,難道還需要什麼證據?你連呼吸都是犯罪不是嗎?
事實上,只要你活得够久,有一天肯定可以昂然走出黑牢。萬一老死獄中或伏屍刑場,依然留得清白在人間不是嗎?
當年,國民黨殺害林義雄一家之後,面對海內外龐大輿論的同情壓力,蔣經國被迫決定釋放林義雄。沒想到林義雄居然拒絕,甚至自己返回法庭,要求與同志們一同受難。施明德則當庭懇請法官判處自己死刑。
我很喜歡林義雄經常引述的一段佛經:「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我若向火湯,火湯自枯竭。」柯文哲不妨想想這些話。
小可愛最近拿一張書簽給我看,說她很喜歡上面寫的一段話,那是明朝詩人于謙的 “石灰吟”:「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間」。
她問我喜歡這些話嗎?我不置可否,畢竟沒有父母會樂意看到自己的小孩步上自己的坎坷路,就連蘇軾也希望自己的孩子 “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
可是,柯文哲畢竟不是小孩。他曾經與魔鬼共舞,同流合污,如今已成絆腳石,很難再次無災無難到公卿。也許他應認清自身處境,成佛或成囚,其實全在他一念之間。
1984年的1月1日,慘死數十亂刀砍殺之下的林義雄母親,在冰櫃中封存四年才終於能夠入土。我一直記得林義雄在他母親入土時,在棺木上揮毫,寫了一句話:”親愛的母親,我會讓您死得有價值。”
我自己也有同樣感受。年少時,我像個亡命份子,在黨外惹出無數禍端,父母長年為我擔驚受怕,飽受屈辱與威脅,乃至家破人亡。
我對不起我的父母,但我始終告訴自己,也告訴陰陽永隔的爸媽:我絕不會背棄公義、背棄正直,絕不會讓你們蒙羞,我永遠會是你們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