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灣同胞書(136):沐猴而冠
陳真
2025.09.02.
人渣黨這些狗官很可笑,沐猴而冠,裝模作樣,但我實在很不屑點他們的名,就好像你不會想給哪隻蟑螂取個名字一樣。蟑螂那麼多,哪值得特別點名。
我看這些小癟三現在個個是大官,甚至還當什麼總統,感覺實在很不真實,非常可笑。
前陣子,狗官說要 “約談” 一些支持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以及 “我是中國人” 和 “兩岸統一” 的明星或歌星,繼而揚言 “下次絕不寬貸”、”不要低估什麼碗糕政府的決心”。狗官就是狗官,猥瑣可笑。
我知道人渣黨將會有一些什麼樣的做法,至於依據哪條法律,人渣黨哪會在乎。詐騙集團會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嗎?
若要依法論法,人渣黨應該勒令解散繩之以法才對。為什麼呢?因為台灣的憲法就是一部追求中國統一的憲法,建立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台灣毫無疑問就是中國的一個省或一個區域。
人渣黨要整人抓人或罰款,首先就應該制憲、立法才對,如果連這樣都不敢,到底是在台獨個什麼小鳥蛋。
人渣黨的做法就是違法行事,比方說台灣的法律白紙黑字寫著台灣人申請大陸居住證毫無問題,但是人渣黨卻偏要睜眼說瞎話,說是違法。這個龜頭黨就是這樣,很沒出息。你抓人整人都行,但你要勇敢修法與制憲啊。比方說,把台胞證也定義為違法,凡持有台胞證者,一律叛亂,沒收財產,打入黑牢。
什麼陽萎會陸委會也該立即裁撤,只能有外交部才叫做兩國論不是嗎?
但是人渣黨卻做假動作,一方面整個台灣的法律定位就是中國的一區或一省,另一方面卻裝模作樣說要禁止台灣人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禁止台灣人說自己是中國人,禁止台灣人去大陸看閱兵,禁止台灣人和大陸進行交流往來…等等等,否則就可以任意裁罰你五十萬,而且可以連續無數次裁罰,或是取消你的退休金之類。為所欲為,無法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