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高雄市社會局局長謝琍琍公開信
陳真
2024.03.18.
約一週前,本人以電話向貴局婦保科具名檢舉XX育幼院虐童,涉案人之一是該院主管。我明確指出,這非偶發惡行,而是常態性作為及結構性文化。
該主管作威作福,為所欲為,儼然皇帝,動輒大吼大叫,情緒異常恐怖,跡近瘋狂。身處其中,與監牢無異,待上幾天,更是彷彿地獄。院童長年居住其中,對身心是何等傷害!
更不可思議的是,院童完全任人宰割,任人辱罵糟蹋,百般羞辱,求救無門,形同與世隔絕。荒唐惡行,若非多次親眼目睹,難以想像。訪客在場尚且膽敢對待院童如此惡形惡狀,更不用說四下無人時。
電話檢舉後,我亦留下姓名及連絡方法。貴局近日卻透過他人向我轉述所謂調查結果。一個政府單位是這樣子在處理一項涉及全院的虐童案件的嗎?不會太荒唐嗎?貴局竟然託人來轉述說該名主管已離職,所以沒事了,就這樣結案。
請問這叫做調查嗎?我在電話中提到,我有多個錄音檔案,你們連聽也不想聽嗎?我還提到,相關虐童情節非常多,你們都不用派人來跟我了解詳情嗎?這樣也叫做調查?
該名主管離職就沒事了?一個政府主管單位是這樣子在處理虐童案件嗎?
我和太太在該院前後待了數個週六日。但是,第一天我們就為這樣一所恐怖育幼院的惡形惡狀感到極度震驚,然而該院院長及董事會卻對如此的虐童作為長期無視無感,這樣的放任及毫無管理,主管機關都不需要調查與糾舉嗎?
主管機關都不需要去調查與訪談該院工作人員嗎?都不需要去追蹤訪視院童們的傷害與後續狀況嗎?就只因為該名最為囂張跋扈的主管已離職,然後就什麼事都當做沒發生?都不用追究刑責或行政責任?都不用調查、追蹤並提供院童們應有的身心治療或諮商?都不需要確保該育幼院不會繼續為惡、繼續傷害院童?
我並不想讓該育幼院成為媒體在近日虐童新聞熱潮下的犧牲品(因為我知道恐怖育幼院或恐怖兒童收容機構乃至於恐怖兒福組織非常多),我更不希望人們對於兒童的關注只是一種短暫的嗜血獵巫激情,所以在公開信中刻意隱去該育幼院名稱。
我只希望該育幼院應切實認錯,主管機關並應有一套合理機制確保同樣的問題不會再發生,並確保院童有申訴求助的管道,而非一旦陷落地獄便呼救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