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勿學納粹:徵靜站帶頭者與統籌者各一名 (1)

以色列勿學納粹:徵靜站帶頭者與統籌者各一名 (1)

陳真
2023. 10.28.

以色列並不是在戰爭,就跟美國近二十幾年來所發動或直接參與的所有軍事攻擊一樣,他們並不是在戰爭,而是屠殺,屠殺手無寸鐵的老幼婦孺。

巴勒斯坦根本沒有軍隊,哪來戰爭?幾十年來,以色列根本不把巴勒斯坦人當人看,愛殺就殺,想關就關,不分男女老幼,想炸哪就炸哪,炸醫院,炸學校,炸社區,炸清真寺,炸幼兒園,炸救護車,炸婚禮,炸市場,無所不炸,而且任意殺害任何巴勒斯坦人,所有一切都是他們的攻擊目標。

許多以色列軍人根本也不否認這一點。以色列政府並且長期系統性地透過各種自欺欺人的修辭,例如 “自衛”,例如 “國家安全”,鼓動士兵為所欲為,而其屠殺對象卻是老幼婦孺的血肉之嶇。這也說明了為何會有數以千計的以色列軍人,寧願抗命而遭到軍法審判,也不願執行不義的軍事命令。

一些識或不識的朋友寫信來,希望巴勒網可以發起抗議。但是,巴勒網就像一面旗子,一盞燈,旗下燈前長期以來也許聚集了一些人,吸引了某些人的目光,但我們並無動員能力。過去很多活動是我發起,長達十多年,不曾間斷,持續性很夠,但規模很小。

我還是很願意做些事,但是,大部份人也許知道,過去這七、八年來,我個人陷入一種外人不可能理解、關於照顧家人或家族中人尤其是小孩的諸多事務與健康困境,公私繁忙到一種幾乎不眠不休的非人狀態,每天抓緊哪怕僅僅只是一分鐘的休息時間,依然宛如至寶。

個人幾乎完全沒有時間之外,心思也是個問題。我對以色列及美國的惡行,只有一個恨字。沒有任何作為可以反映我心裏的恨。這意思是說,面對如此殘暴的血腥屠殺與種族滅絕惡行,難道我就這樣花個三千多元車費,遠從高雄去到台北的以色列駐台機構大門口前,舉牌罰站個幾小時,然後又不痛不癢地乖乖離去?

問題是,我能不離去嗎?我若不在家,學姐一個人怎麼照顧小孩?如何帶小孩持續無數的就醫與治療?我所工作的醫院,每天近百個病患幾乎全靠我一人撐住,我若不在職位上,醫院的精神科難道要關門停擺?

這些沒有任何邦交的外國駐台機構,表面上是民間組織,實際上仍是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因此,我們如果要採取行動,大約有三種作法。

第一種是人們經常採用,但我向來很不認同的,那就是聚集一群人去到以色列駐台機構前,舉牌喊口號,或是跟警方事先說好,雙方假裝推擠一下,警方也會配合演出,會舉牌警告,說你們違反集會遊行法 (幾十年來民進黨都說集遊法是摧殘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惡法,卻從不打算廢除它),在警方第三次警告前,大家就會及時解散,於是賓主盡歡。警方維安任務順利完成,既不會真的逮人,抗議者也順利拍好各種抗議照片,明天報紙就會登出來。

第二種作法大致同上,但我們不跟警方協商,不跟警方配合演戲,我們不會馬上解散。這時候,警方就可能會抓人,會統統抓進警察局,問話,做筆錄。我們得事先推舉一個帶頭者,其他人通常不會有事,但是帶頭者就有可能被拘留,被移送法辦,被判刑,我記得集遊法的刑期好像是一年以下。當然,要不要移送法辦,警方必然都是根據 “上面” 的決定來辦事。

這個作法,巴勒網以前在 AIT 那邊做過幾次,參與者都被抓,但都是問完筆錄就釋放。

這個作法有個缺點就是曇花一現,一下子活動就結束了。

第三種作法是我比較認同的,也是巴勒網過去曾經採用過的作法。那就是禁制區內維持兩人,其他人則站到禁制區外。集遊法只規範三人或三人以上。兩人的抗議理論上是集遊法所無法干涉的。

不過,理論上無法干涉,但實際上要不要干涉,要不要把你拘留,要不要移送法辦,警方還是完全聽命於 “上面”。

差不多十年前吧,以色列有一回也是到處殺人。巴勒網發起長期接力靜站。那一次,我們一直接力靜站到以色列停止攻擊為止,前後好像站了一個多月。

還有一次,事件細節我不太記得了,好像是以色列在公海上屠殺運送救援物資的船上人員。我們那次好像是人力不足,採一人一組單獨接力靜站。理論上沒有違法,但是那一次輪到我靜站時,我卻還是被逮捕了,當晚被押送地檢署拘留,法官要我以一萬元交保候傳。我拒絕交保,法官很驚訝,於是臨時再次開庭,改為無保釋放。幾個月後,我接到不起訴公文。

幾十年來,無數案子,包括叛亂案,我其實從來都拒絕出庭。

舉這三種作法供各位參考。如果有人願意帶頭以身試法,我也許都能參加,但我比較認同第三種。第一種做做樣子,拍拍照,馬上解散,我覺得意義不大。第二種則是每個參與者都有可能會被繩之以法,雖然通常是易科罰金,但也是有可能打入黑牢,有工作有家庭的人不一定能付出這樣的代價。

至於第三種,雖不違法,但還是很難說。我上次被逮捕拘留,深夜有位警方高層自己一個人打開牢房來看我,提到說是以色列向警政署施壓絕不允許有任何人在它的辦公室大門口舉牌抗議,警方只好把我抓來移送法辦。

第三種作法的好處是藉著人員的化整為零與接力靜站,抗議時間可以拉長,甚至可以靜站到以色列放下屠刀為止。

不過,它的缺點是很花時間,必須有人統籌,採公開登記,排班接力。人員多的話,就兩人一組,萬一有人現場挨揍,另一人可以幫忙叫救護車或錄影存證。參與人員不足的話,有些時候就只好一人獨自靜站。

至於靜站時間,沒必要24小時全日不休,可以每天依參與人員的時間,選擇一個或頂多兩個時段,例如早上十點到十二點,或是下午三點到五點。

參與者最好是具名。若不方便具名或不想具全名,當然也不勉強。

統籌者必須列出個表格,在巴勒網上公告,想參加的人就向統籌者報名,告知可參加哪些時段。可以先排出比方說兩周或一個月的時間,逐一把每個時段填滿。萬一臨時無法來的人,就請儘可能提前告知,再找其他人上場。某些時段若參與者超過兩人,其他人就站到禁制區外。

這裏頭還有個很麻煩的問題就是如何把抗議牌子交給下一位靜站者,比較簡單的作法是每個人自己做牌子,自己帶去帶回。但是,標語內容希望能合情合理,勿鼓吹暴力,因為那是風涼話。

有些參與者如果不只來一次,不妨就把現有的牌子帶走,下去要靜站時再帶來。

另一個問題是,我們現有的牌子大多是一般性原則的標語,似乎已經無法適當反映以巴目前的局勢與慘況及美國的圖謀。勢必要重新做一些牌子,數量約需至少20面。標語內容再請大家集思廣益。

當絕大部份國家都主張停火時,美國和日本鬼子卻在聯合國否決了和平提案。這說明了美國其實是希望有這麼一場 "戰爭" 的,而且希望它持續擴大進行。美國之圖謀為何,我還不是很清楚。

以上報告。徵帶頭者及統籌者各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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