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多世紀來,除了馬英九與陳定南時期短暫的略為清明之外,其他大部分時間,台灣的所謂司法,基本上就是當權者的政治工具。
無罪的,硬凹到重罪。貪汙千百億的整個人渣黨犯罪集團,卻反而能透過所謂司法來整肅無辜的異己。
陳真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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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一審判7年4月 二審首開庭「憔悴現身」
太報
2024.11.04.
台北地檢署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46萬30元助理費,將她及4助理依貪污罪起訴,一審今年7/26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在宣判後神隱迄今3個多月,二審今天首度開庭傳喚高虹安等5人,她神情憔悴,不發一語,記者問她對司法有沒有信心?高虹安微笑回應「謝謝」。
北檢查出,時任民眾黨立委的高虹安涉與綽號「小兔」的前行政主任黃惠玟謀議,透過小兔取得時任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時任法務主任陳昱愷及時任公關主任王郁文同意,將助理酬金及加班費浮報到「預算上限」,超過部分則配合繳回給辦公室「零用金」,再由高虹安決定如何運用。
高虹安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黃惠玟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附加240小時義務勞務), 沒收犯罪所得5642元。陳奐宇1年,緩刑3年(附加10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1年, 沒收犯罪所得506元。王郁文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附加240小時義務勞務),沒收犯罪所得466元。
陳真
發佈日期: 2024.11.04
發佈時間:
下午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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