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雲燕 2025.04.20 at 上午 1:08 七年前,為了聲援王炳忠等人所謂共諜案,我主動填表要加入新黨,黨卻顯然完全不歡迎我。不歡迎我入黨也該還錢啊,至今還欠我一千元入黨費用,何時歸還? 雖然新黨已經變質 但看到王炳忠的份上 我代還那一千塊 請告訴我匯款帳號或現金袋收信地址 ... 顯示/隱藏這個中繼資料區塊 永久連結 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