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一些自以為思想很嚴謹的傻蛋,很喜歡強調什麼事實與證據,常讓我有咬舌自盡捏LP而死的衝動。那不是我們理解生活經驗、認識世界的主要途徑。
我不是說經驗事實不重要,更不是說證據無用論,而是說我們畢竟是所有事實與證據的主人。證據不會說話,是我們在說話。事實無限存在,由我們來篩選與呈現。
我今天如果要舉證史懷哲是個庸醫人渣,我可以舉出五百個事實與證據,但我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們是人,不是AI,不會那樣思考與理解,我們的認知層次遠遠在證據與事實之上而不是之下。
至於什麼邏輯,跟這一切都扯不上關係。
陳真
發佈日期: 2024.03.15
發佈時間:
上午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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