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現象

施明德現象

陳真
2022.09.17.

有人傳施明德這兩天的一篇臉書給我看,我用速讀瞄了0.001秒便刪掉。篇幅很長,不知所云。

我大約知道他應該是在針對美國的“台灣政策法”,發表讚頌親美反中那一套。

不過,他主張什麼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對於這樣一個人,就算他今天喊祖國萬歲,我對他依然不會有多少敬意。我曾尊敬他,不過那已經是四十年前的過去式。我對阿扁的敬意,事實上要遠遠高過於施明德。

當我們無法尊敬一個人時,不管他講些什麼或持有何種立場,事實上都已無關緊要。為什麼呢?因為重點不是說,甚至也不是做,而是“是”,亦即這究竟“是” 一個什麼樣的人。

簡單這麼說,如果他是那光,我便是那黑暗,我跟他是兩種不一樣而且剛好相反的人。今天,如果有人說他尊敬我,同時也尊敬施明德,那我敢說他一定是誤解了我們其中一個。

施明德自我滿意度很高,顧盼自雄,老把自己當成什麼領袖,但我不知道他哪來的自信?

一個人,在公眾事務上不管做了多少所謂貢獻,基本上仍然是“他家的事”,甚至應該連個“家”字都沒有,純粹是“他自己”的事。也就是說,那是一種一人聖經,就像愛情一樣,純粹是當事人一個人的事,是一種非賣品,一種不應該拿出來評比炫耀之事。

有沒有哪個戀人會很得意於自己的愛排名若干名列前茅?越是客觀評比,越是傷害與自我貶損不是嗎?就好像你應該不會希望把自己的媽媽抬出來參加比賽,讓大家品頭論足一番,看看她的母愛是否名列前茅。

總之,如果要把所謂貢獻當成一種公眾項目,一種彷彿需要回報的所謂功勞,那麼,人們回報給施明德的獎賞與補償,老早遠遠超過他所應得。對此他應該感到慚愧才是,而不是表現得好像人們永遠償還不了他的所謂功勞似的。

一個人,如果他真的相信因義受難,那他根本不需要任何回報,其所在乎之“義”本身,就是他最好的回報,就像深山裡人跡罕至之處一朵美麗的花,花兒不該把“美”當成獨處深山的一種功勞,不該再期待什麼回報與獎賞了。如果花兒如果真的在乎美的話,那麼,她的美本身,就是她最好的回報。任何外來的所謂回報,只是對於“美”的一種貶損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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