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之死 (2)
陳真
2023. 02. 13.
因為八字不合,我個人對證嚴這個人很感冒,但這並不是說她是壞人,而僅僅只是說我們彼此氣味有異,相去甚遠。她若是那光,我便是那黑暗。
只要是讓我想立正站好的,都是我的天敵。這一類人通常有個特徵就是自以為是,自我滿意度破表,進而產生許多教條,強調某種行為規範,以之做出評價。在這樣的人面前,我會僵住,不敢動彈,就像兔子看到獵人那樣。
雖然不喜歡證嚴,但我對星雲卻無惡感。我對他們兩位佛教 “大師” 的負評,只是評其角色,而與其個人無關。簡單這麼說,我看不出來這兩位佛教 “大師”,到底傳揚了什麼佛法?似乎都只是在宣揚個人一些無甚意義的心靈雞湯。
證嚴比較離譜,例如她說,裙子不可穿太短,講話要輕聲細語不可太大聲,抗議者大聲吶喊是不對的,勞工想多休假是不可取的、因為吃苦就是吃補等等等。
星雲也是,例如他說什麼 “一個人一輩子應該至少要考取三張(或五張?)證照”,一個人一輩子應該把所財產全部送人至少兩次,以便體會 “一無所有” 的感覺等等。我覺得,吃飽太閒生活過得太爽的人,才會去需要體會什麼 “一無所有” 的感覺。
反對我之批評的人也許會說,他們是出於善意。但是,這跟善意惡意無關。善意並不會使某種言行與角色因此變得適切合理。一種宗教,如果不傳揚其教義,卻傳揚某個個人好惡,那麼,宗教意義何在?
而且,既然是宗教,重要的應該是宗教本身,而非獨尊一人,凸顯一己之優越不凡。即便現實制度上需要一個領導人或代表人,也不該以其個人思維取代經典,取代教義。
你看,有些旅館的房間裏,除了擺放一本聖經之外,還會放一本證嚴的什麼 “靜思語”,實在很離譜不是嗎?這些宗教 “大師” 們卻不以為忤,反倒很開心。這是一種宗教態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