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倒不是說嫌犯一鎖定,兇手就非他不可。事實上,在鎖定嫌犯之後依然有可能拋棄原有的認定。根本差別並不在於結論或者說信念本身,而是在於形成信念(belief)的過程。
讓我感到驚訝的從來都不是結論,而是驚訝於整個信念形成過程存在的可能性。
現在AI很流行,有點像40年前剛剛流行電腦一樣,當時市面上各行各業都喜歡冠上電腦一詞,以示先進與時髦。
比方說,那時很多商店都喜歡強調自己的收費系統是採電腦作業,謂之電腦收費,其實說穿了還不是一樣給錢,讓商家記帳在電腦裡。
此外還有什麼電腦護膚,美妝店用電腦查看分析女孩們的膚質,裝神弄鬼騙阿西,實在很好笑。
維根斯坦很喜歡引用一句話:“每一項進步,表面上看起來都比實際上的進步還更偉大。” 意思是說其實根本一點都不偉大。
人類是先抓嫌犯再來找證據,那麼人工智慧呢?我看它是沒這本事,它只能從資料庫裡去尋找所謂證據,它沒法先驗地(transcendentally)想事情。人類如果像AI那樣 “思考”(機械式地搜尋既有的資料庫也叫思考嗎?),那就像個傻蛋了。偏偏很多科學兮兮實證兮兮以為證據是什麼神聖指標的人卻把自己的天然智慧降級為人工,並以此為榮,以此為傲。
我在台大工作時,曾經在全院的群組上遇到一個忘了是哪一科的教授,好像是骨科,也是人工智慧等級,卻洋洋得意地說他教了實證科學一輩子。那種傻到爆的程度,簡直匪夷所思。
今天,如果我有意引導結論,這類人工大腦將會被我誤導得團團轉,我將可以引導他得到任何一種結論,而他卻會以為那是他憑著不偏不倚客觀中立的理性所獲得的結論。
尤其是經驗世界,充滿狡詐,要弄出一些所謂證據有何難?美國侵略伊拉克,根據不完全統計,CIA一口氣就製造了972個漫天大謊,透過所有主流媒體傳遍世界。
還好我們不是傻蛋,我們不是人工智慧,我們直接就把他們講的一切全當成放屁。若是人工智慧類型,想必就會傻乎乎卻以為自己很客觀很理性地在一片謊言大海的所謂證據中進行所謂客觀分析。
但是正常人類不應該這麼笨。真理的光明燈乃是存在於證據之上、證據之外,先於證據才對。
ps. 兩個小孩都生病了,我已三天沒睡,徹夜守護,寫點哲普。
陳真
發佈日期: 2023.08.16
發佈時間:
上午 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