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台灣同胞書(172):台奸何時繩之以法?
陳真
2026.06.12.
蔣家年代對付黨外人士,使用的罪名大多是政治性,例如 "為匪宣傳"、"與匪隔海唱和"、"挑撥政府與人民的感情"、"影響民心士氣"、"不敬元首"、"侮辱官署"、"非法聚眾"、"煽惑群眾"、"陰謀推翻政府"、"發展非法組織" 等等等,其中最重的一條罪就是涉及 "分裂國土" (也就是台獨)的叛亂罪,所有這些罪名,我全被指控過。
那個年代,基本上還是比較誠實,屬於政治的就還給政治。雖然當年蔣家始終否認政治犯的存在,但是,光從罪名來看就知道是政治案件。
人渣黨卻十分卑鄙,他不是直接用政治罪名辦你,而是夾帶許多非政治性的栽贓與抹黑,透過無關緊要的無數生活細節,進行誇大渲染、影射造謠,栽贓一大堆莫須有甚至是憑空想像的所謂犯罪情節。
比方說很多人買房子,收入層級不夠,銀行不肯貸款,於是就請朋友充當房客或老闆,支付房租,或聘請你當顧問或員工,增加你的收入,以便通過貸款申請。
例如,我要讓小孩去大陸念書,但我無當地工作,如果我願意,一些在大陸有事業的朋友肯定會願意聘請我當顧問或研究員什麼的。人渣黨說這就是犯罪。在這一堆所謂犯罪事實的頭頂上,再加戴一頂匪諜的帽子,說你和大陸某個機關、學校或研究單位的人員彼此認識,顯然是接受其指派。
諸如這樣的事,如果有罪,甚至要判二十幾年徒刑,幹他媽人渣黨那些動輒貪污千百億的畜生,豈不是至少要槍斃一萬億次才合理。這些泯滅人性、無所不貪、出賣台灣、危害社會的台奸,何時才能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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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慘了!涉共諜案遭求刑21年6月
民視新聞網
2026年6月10日
曾差點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擔任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的中配徐春鶯,先前遭檢方查出,曾涉嫌接受中共官方資助,聯同多位團體負責人動員,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以站台或亮相造勢等方式,為柯文哲站台。
不僅如此,她還從事地下匯兌,幫多名中配換匯,金額高達上千萬,另涉嫌偽造不實在職及財力證明等文件,向金融機構申辦房屋貸款等。
檢方控訴,徐春鶯長期與對岸組織往來、與中國官員過從甚密。此外,徐也與某公司合作偽造不實在職證明、偽造聘請徐春鶯擔任該公司顧問之服務合約書等任職及財力證明文件,向金融機構申辦房屋貸款。
陳真
發佈日期: 2026.06.12
發佈時間:
上午 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