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為了聲援王炳忠等人所謂共諜案,我主動填表要加入新黨,黨卻顯然完全不歡迎我。不歡迎我入黨也該還錢啊,至今還欠我一千元入黨費用,何時歸還?
雖然新黨已經變質
但看到王炳忠的份上
我代還那一千塊
請告訴我匯款帳號或現金袋收信地址
追雲燕
發佈日期: 2025.04.20
發佈時間:
上午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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